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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召开二届七次会长会议,审议有关议案,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 点击数:958 发表时间:2017-06-28
本网讯 江西省赣萍商会二届七次会长会议6月24日在南昌召开,会长王道光、监事长邓文定、常务副会长巫怡玲、胡瑞烈、副会长朱立华、江澎、刘海涛、张嘉益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文红莲、王凡轩为商会监事的议案》、《关于增选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的议案》、《关于江西金耀售电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加入商会的议案》等议案,听取了刘海涛副会长兼常务副秘书长关于访问贝宁、出席深圳萍乡商会成立四周年庆典活动情况的汇报和执行秘书长胡兆萍关于商会2016年度检查财务审计结果及情况的说明。 会议指出,加强监督,规范行为,使商会工作能得以健康开展,是商会监事工作职责所在,为使商会监事工作能有序、合规开展,有必要补充监事会组成人员,完善组织机构。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进一步促进商会发展。商会应将有能力且热心商会事业的会员选拔到商会核心团队中来,增强核心团队的力量。 会议充分肯定了今年来商会对外交流所取得的成果。会议认为,刘海涛副会长等商会成员到贝宁进行的考察访问,取得了初步成果。在贝宁考察期间,江西省赣萍商会与贝宁工商协会签署了合作协议,参访的会员企业也与贝宁相关企业达成了多项合作意愿。这次考察访问,开启了赣萍商会组织会员企业走出国门,融入国际交流的一步,提升了商会对外影响力。刘海涛副会长代表王道光会长应邀出席深圳萍乡商会成立四周年庆典活动,加深了商会与异地萍乡商会的相互了解,增进了与异地萍乡商会的友谊。 会议认为,商会2016年检的财务审计是由外部单位江西大信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进行的,其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商会的财务现状,商会财务报表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西省赣萍商会2016年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议对王道光会长在商会举办的诸多活动和以商会名义进行的对外交流活动中,其应由商会承担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的义举给予了高度评价,对王道光会长率先垂范、甘于奉献的精神致以崇高的敬意。 会议经举手表决,一致同意聘请文红莲、王凡轩两同志为商会监事;增选文斌为常务副会长,彭贵为副会长,黄坚为理事;同意江西金耀售电有限公司、江西恒丰拍卖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加入商会。 会议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巫怡玲主持,邓文定监事长发表了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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