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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秋季开学收费标准公布 点击数:1063 发表时间:2017-09-04
新学期来临,8月25日,萍乡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与去年秋季学期相比,萍乡市继续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但是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享受免学费政策。 萍乡市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公布
萍乡市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如下:教辅价格小学阶段一年级、二年级均为6.5元,三年级为34.5元,四年级、五年级均为79.6元,六年级为51.75元;初中阶段七年级为144.42元,八年级为166.47元,九年级为277.36元。音像教材费城市义教学校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学生用书目录、省价格部门核定的标价据实收取,3至6年级13元(2盒),7至8年级19.5元(3盒),9年级26元(4盒)。此外,凡使用学校提供燃料蒸、热饭菜的学生应交纳搭膳费6元,伙食费根据学生自愿选择饭菜品种即时付费。
萍乡市2017年秋季高中阶段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如下:学费农村普通高中270元,重点高中400元,免学费按萍教发[2017]5号文件执行。教材费(含音像教材教辅)高一年级833.22元;高二年级文科费用为920.33元,理科费用为1038.03元;高三年级文科费用为685.28元,理科费用为647.61元。在电教教材代收费上,一类为40元、二类为30元、三类为20元。学生体检费城市高中入学新生15元,其他年级10元;农村(含县城)入学新生13元,其他年级8元。在住宿费收取上规定,公寓:城市200元,农村180元;普通宿舍:城市100元,农村80元。此外,凡使用学校提供燃料蒸、热饭菜的学生应交纳搭膳费10元,伙食费根据学生自愿选择饭菜品种即时付费。
校服费也有明文规定,城市义教学校订做校服每生夏装、冬装各两套。夏装:1至6年级每套55元、7至8年级每套65元。冬装:1至6年级每套75元、7至8年级每套85元。1至6年级每2年订做一次,7至8年级每2年订做一次,9年级不订做。高中阶段每生夏装、冬装各两套,夏装每套高不得超过65元、冬装每套高不得超过85元,高三毕业班不订做。
未批准未公示的收费可拒交
根据通知,各学校要规范收费公示内容,按照收费文件将项目和收费标准、批准文号、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内容在收费公示牌内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凡未经批准未公示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绝交费。
严格落实收费责任制,学校校长是学校收费工作的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谁违规收费就处理谁的原则,抓好责任落实。萍乡市将加大学校收费查处力度,继续保持对教育乱收费查处的高压态势,坚决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如有发现教育违规乱收费的情况,可及时拨打电话12358、0799-6763019、6221166、6832483进行投诉,也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严禁收取作业本费和军训费
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收费行为。服务性收费涉及伙食费、搭膳费,代收费涉及教材费、校服费、电教教材代收费、学生体检费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要及时退还。
此外,严禁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将作业本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正常教育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强制服务,严禁采取打包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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