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要闻
|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地方要闻
黄志坚任深圳市中院副院长 系江西萍乡人 点击数:973 发表时间:2016-09-12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周再奔报道:9月11日,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消息,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近日表决通过:任命黄志坚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公开的简历显示,黄志坚,男,1967年6月出生,江西萍乡人,此前,其任珠海市中院副院长达10年之久。 黄志坚简历: 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江西萍乡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入党。参加工作后,曾任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2004年8月,任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07年12月,任命为珠海市中院副院长; 2016年8月,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
版权所有©江西省赣萍商会 技术支持:
邮编 :330000 电话:0791-88680706 传真:0791-88119670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104号(老省政府对面)如家酒店11楼 备案号:赣ICP备130050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