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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行政单位减编3% 事业单位减编10%

点击数:609 发表时间:2016-03-14

【南昌新闻网】 13日,记者从南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南昌市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工作思路,制定出台了《南昌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控制机构编制增量、盘活机构编制存量、规范编制使用、健全激励奖惩制度”四个方面,对控编减编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布置。《方案》近日已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

  行政单位减编3%、事业单位减编10%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控编减编的主要作法为精减收回一批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市级党政群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按现有编制数的3%精减,市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现有编制数的10%精减,空编数较多的单位按空编数的60%精减。

  不再审批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根据方案,停止审批部分领域或行业机构编制,不再审批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不再审批各类协会、学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机构编制,不再审批党政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后勤人员编制以及其他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事项的机构编制。

  原则上不予审批新增机构、新增编制事项

  从严审批机构编制事项。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规定或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外,原则上不予审批新增机构、新增编制事项。确需增加机构、增加编制的,必须按照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增一减一”的原则,通过内部调剂予以解决。开展新一轮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对职能消失或弱化、批准后未运行、职能相近等事业单位,该整合的整合,该撤销的撤销,收回相应的机构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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