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要闻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地方要闻

我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点击数:368 发表时间:2016-01-04

1月1日起,包括南昌市在内的我省绝大部分市、县,正式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我省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不动产权利,都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设立的窗口统一办理登记。市民已经领取的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等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市民手里的“老房本”依然长期有效。

  据介绍,从长远看,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有利于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健康稳定。


版权所有©江西省赣萍商会   技术支持:江西华邦LOGO黑.png

邮编 :330000   电话:0791-88680706     传真:0791-88119670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104号(老省政府对面)如家酒店11楼 备案号:赣ICP备13005044号-1

come-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