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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农合个人缴费明年提至120元 点击数:746 发表时间:2015-12-23
近日,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和费用核查的实施意见》,2016年,江西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仍为10万元。根据规定,持有农业户口的公民,应在户籍所在地,以家庭(户口簿上的人数)为单位参加新农合。中小学生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任职期间列入参合对象。新生儿出生当年,其父母等家庭成员已按规定参合的,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 办理参合手续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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