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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惩戒统计失信的企业及个人

点击数:871 发表时间:2017-08-25

    新华网报道 随着我国对诚信建设的深入,失信人员面临的惩罚越来越多。记者24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将面临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惩戒措施。

    失信企业将被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

    记者了解到,联合惩戒的对象主要是在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统计资料时,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经统计部门根据《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认定并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公示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

    据悉,失信企业将面临依法依规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将失信企业及其相关人员有关信息作为公司债券和股票发行审核的参考,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暂停审批科技项目;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严格、审慎审批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事项;从严审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依法限制境内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者限制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等。

    失信人员不能招录为公务员

    同时,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将面临被依法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授予荣誉称号时,应当参考其统计信用状况,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不予颁发政府荣誉;及时撤销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获得的荣誉称号;依法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

    记者还了解到,上述失信人员面临将失信人员有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会计、统计等有关的工作,不能取得会计、统计等有关职称;依法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审批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时,将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失信状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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