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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跨境电商的利好政策再延长一年 点击数:844 发表时间:2017-09-25
“几年前跨境电商刚刚出现的时候,各种声音议论纷纷,但我们秉持包容审慎监管的理念,决定先‘看一看’再规范,出台了跨境电商的监管过渡期政策。”李克强总理在9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实践证明,过渡期政策效果明显,不仅形成了外贸增长新亮点,而且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当天会议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 李克强指出,以跨境电商发展为突破口,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对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9月20日的常务会议上,有关部门在汇报中指出,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年多来,相关地区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综合试验区进出口规模快速增长。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今年1至7月,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进出口同比增长1倍以上,远高于全国外贸增速。两年来,综合试验区共新增第三方平台400多个,新增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2万多家,带动就业200多万人。 李克强要求,要进一步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国推广复制,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 “千万不能小看跨境电商等新动能、新业态。它们虽然在初创阶段占比不大,但发展势头迅猛,不仅能够方便群众生活,倒逼中国制造转型升级,而且能够带动物流、支付、快递等服务行业发展,进一步推动外贸进出口发展。”总理说。 当天会议决定,要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成熟做法,积极探索新经验,在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要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 李克强要求,要按照包容审慎有效的要求加大监管创新,促进各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要进一步明确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第三方平台的监管责任,同时要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商的交易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大力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李克强说。 上一篇: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 下一篇:国办印发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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