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针对煤炭市场持续走低,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严峻形势,近日,江西能源集团公司以党政联文的形式,向直属各单位下发了《江西省能源集团关于当前扭亏脱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10项举措力促扭亏脱困,全力确保实现今年全集团盈亏平衡、转产成形、风险可控、稳中求进的总体目标。
《意见》强调,要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局(公司)、矿(厂)、区队(车间)三级核算主体的安全生产、经营目标、民生保障、党建维稳责任,实行刚性目标、刚性管理、严肃问责。明确安全生产按规定重奖重罚;经营目标未兑现的局、矿领导人员只能领取基本生活费;拖欠职工工资2个月以上,或资金计划外借款发工资、缴社保的单位领导人员当月停发工资,并在年薪中扣除当月50%薪酬;发生重大群体事件的单位,追究领导的责任。
《意见》要求,要淘汰落后产能。坚持合理集中生产,各矿务局(公司)和矿(厂)都要重新调整和优化生产技术方案,优先开采煤层赋存条件和煤质较好的优质煤,对发热量低、无经济效益的薄煤层及煤质较差的复采煤层工作面暂不开采;凡是低效率、低效益的采掘工作面和采区、盘区以及矿井生产作业水平,乃至整个煤矿,一律有序退出。非煤企业要通过技术创新或关停并转,遏制和消灭亏损。清理劳务用工。各企业使用的各类劳务人员,包括劳务外包队伍,原则上予以清退。停止作业的工作面、垱头及优化劳动组织后的富余人员重新组合,接替劳务岗位。强化成本核算。采掘区队,机电、运输单位和车间作为企业内部模拟法人,实行独立核算和本票管理,日清月结,自负盈亏。压缩管理费用。从集团领导做起,年度考核确定的绩效年薪只领取70%;停止发放除安全奖以外的其他奖金。鼓励推进车改,大力压缩会议、文件,实行无纸化办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在上年基础上再下降30%。减员分流增效。推进大工区、大部门制,全面定员定岗定责,重新规范职工劳动关系。推行部门公司化,鼓励管理机关业务部门面向市场,承接各类服务,逐步脱离母体,直接参与市场竞争。鼓励富余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鼓励职工停职领办创办企业,鼓励职工购买或租赁企业闲置资产,自主经营,自我发展。支持和组织企业富余人员组建各类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公司,走向市场,开拓业务,发展第三产业。
《意见》要求,要加强资本运作。千方百计盘活用好闲置土地、房屋、设备等,实现增量增值;抓紧抓实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光伏发电公司、武功山休闲旅游集团、安源管道公司、江西高雅颐养公司、中鼎国际建设集团等的上市工作。加快转型升级。新余、萍乡、丰城、乐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内全部建成投产;丰城煤制气项目和新余合作电厂也将年内开工建设;萍乡和丰城两座低热值煤发电厂论证和前期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加快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服务和洁净煤加工贸易的发展,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电商+互联网金融服务”要走在全国煤炭行业“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的前列;新能源客车在全面完成合作的基础上按计划实现规模生产;江西高雅颐养公司和武功山休闲旅游集团完成重组;萍矿城市综合服务公司全面投入运营;丰城鸣翠湖生态体验休闲项目引进团队,科学规划并开工建设;玻璃产业的重组改制务必取得实质性进展;跟踪海外露天煤矿低成本并购,加大海外房地产业投资和传统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投资力度,做强做大海外产业。严格风险防控。分管领导每月召开一次各类风险预测、评判和处置协调会议。所有煤矿凡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掘进垱头和采煤工作面,坚决停止采掘作业。疏通融资渠道,保障资金需求,强化资金计划刚性执行。对应收账款和潜在风险业务,逐项梳理排查,设立专门清收机构,指定清收人员,研究清收措施,落实清收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排查和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各类事件,切实维护矿区和谐稳定。
《意见》强调,加强监督检查。省能源集团各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细化扭亏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每月调度分析,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省能源集团两个月召开一次经济运行分析会议,检查扭亏脱困措施落实情况,保证今年力争集团整体不亏目标的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