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鼎集团公司】网报道近日,中鼎国际建设集团与中恒建设集团签订了股份制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的股份制合作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协议签订仪式在中鼎总部举行,由中鼎集团财务总监李松隐主持,省国资委企业改革改制处处长陈飞、中恒集团聂吉利董事长及其团队、省煤炭集团副总经理曾昭和、省煤炭集团副总经理、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总经理胡立俭出席仪式,省煤炭集团相关处室领导及中鼎集团在家高管、权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在昌机关全体人员共170多人参加了仪式。
聂吉利董事长代表中恒集团向省国资委、省煤炭集团和中鼎集团表示感谢,对中鼎与中恒成功携手表示祝贺。他说,中鼎集团是江西建筑行业内的“偶像企业”,是全球大国际承包商250强之一,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业务广泛、发展迅猛。中恒集团2011年改制为民营企业后势头良好,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公司团队对与中鼎合作充满信心、热情高涨,相信双方企业有条件、有机会、有能力,必将在未来成长得更好更强。
胡立俭总经理说:“与中恒集团签订股份制合作框架协议,是中鼎集团在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在省煤炭集团的积极推动下、在公司改革改制领导小组和高管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在双方企业广大员工和全体股东的积极拥护下取得的改革阶段性成果。双方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依法合规的原则,加快推进股份制合作进程,力争在2015年年底之前全面完成中鼎集团层面的股权多元化改造。中恒选择了中鼎,成就了中恒的格局;中鼎选择了中恒,成就了中鼎的未来。中鼎与中恒将在愿景、使命、承诺的基础上携手并进、成就所托,将产业、事业、家业不断推向新的高度。”
省煤炭集团副总经理曾昭和代表煤炭集团和李良仕总经理,向中恒集团聂吉利董事长及其团队参与中鼎集团改革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表示,中恒集团改制后业绩一年一大步、每年一翻番,令人敬佩。中鼎集团经过2009年重组、2011年集团化后,成长速度也很快,但发展受到了体制机制的约束,所以要大力推进改革。本次双方合作真正开启了中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程,两个集团产业相同、行业相近、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必将相互促进、共同壮大,努力加快“走出去”的步伐。省煤炭集团将全力支持中鼎集团改革,并祝中鼎集团与中恒集团合作圆满成功。
随后,胡立俭总经理与聂吉利董事长分别代表中鼎集团和中恒集团签署股份制合作框架协议,省国资委企业改革改制处处长陈飞、省煤炭集团副总经理曾昭和及双方管理团队见证签约。仪式后,双方还进行了简短的会谈,就迅速开展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