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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再次书面调查债券杠杆

点击数:600 发表时间:2016-03-28

近日一份来自监管层的债券杠杆调查表下发到多家基金公司,要求各家公司按上交所、深交所、银行间分别统计债券持有规模和回购融资余额。这也是去年底中证登、基金业协会、央行调查基金公司专户和子公司债券杠杆情况以来,证监系统再次摸底相关情况。

  深沪多位固定收益人士认为,考虑到公募有债券杠杆不超过140%的明确要求,此举意在摸清基金公司专户中委外资金的杠杆情况。“这并不能证明有杠杆泡沫,但是一个重要信号,说明在收益率下行的背景下,监管层在密切留意源源不断涌入专户的银行理财资金。不过,目前监管层还处于搜集数据阶段,具体影响还待观察和评估。”

  “和去年底的情况一样,这次监管层摸底的重点还是委外专户加杠杆情况,尤其是小的城商行的委外。”一位固收人士分析,因为在加杠杆方面公募根本没空间,140%的杠杆上限是确定的,没有人敢突破。目前债券收益率这么低,银行理财的钱还源源不断地进来,监管层担心从股市中撤退的一些风险偏好较高的资金会选择在债市加杠杆博收益,尤其是在信用利差收窄和信用风险增加的背景下,万一杠杆泡沫破裂,可能传导为系统性风险。

  “为什么钱源源不断地进来?归根结底是银行资金的‘欠配’。非标资产到期了,钱肯定要配置到债券里,如果收益达不到要求,只有加大杠杆。”深圳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债券基金经理说,在基金公司的一对一专户里,就有城商行的委外组合,一个组合的规模一般是几亿元,业绩基准设定在年化收益5%到5.5%,现在连城投债年化收益都不到4%,为了达到业绩基准只有放杠杆做多。按照年化5%到5.5%来测算,不到3倍的杠杆完全可以做到。另一方面,为了争取这些专户业务,基金公司甚至没有管理费,只有加杠杆赚钱了才有业绩提成。

  “其实,加杠杆也是按合同约定办的,基本不存在违规。”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监察稽核部人士说,一般委外产品合同都会约定,标的评级不低于2A或者2A+,杠杆不超过3倍。

  “杠杆不可怕,在已经很成熟的券商债券自营业务里,一般都放到了5~10倍的杠杆。”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风险不在于杠杆,而在于违约,关键是怕碰到信用风险事件,进而传导为系统性风险。

  北京一位固收投资人士说,监管层下发调查表说明现在只是数据搜集阶段,从投资层面上来说是重要信息,但具体影响还有待观察。不会据此直接做空,但不排除监管层后续会出台一些针对委外资金杠杆比例的规定。有券商研报认为,从历史经验看,一般监管的节奏都是先调研,然后口头提醒,具体调控政策落地。调查杠杆情况也可能从心态上对债券市场产生一定的谨慎情绪。对机构而言,主动调整仓位和杠杆以防范监管风险则是较为务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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