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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22号文件核心观点解读

点击数:402 发表时间:2015-09-22

华创证券研究所宏观组于9月15日邀请《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执笔人做 解读

核心亮点:

1、国企改革指导意见是在各方面意见高度不统一、存在诸多争论与分歧,且在当前国有企业经营可持续的背景下,主动作出的改革,表明了领导人在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各项任务交织的复杂局面下有勇气和担当抓改革。同时,中国的改革是阶梯渐进式的,有一些是过渡形态,但大的市场化方向是明确的。

2、“1”能够出台,事实上配套的“N”文件已经基本成熟、大体定稿,讨论的时候也都是一起讨论的,“1”的内容也是从“N”中抽离出来的。个别“N”已通过讨论,出台的时间表应该比市场预期的要快。“1”出台后,前期观望的地方国企改革会加快推进。

3、22号文的一大突破是在部分领域允许国有股转优先股以及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意味在一些竞争性领域国有股权进一步下调打开空间,国有股权比例可以更为灵活。国资布局优化的方向还是“有进有退”,并非“国进民退”。

4、国企布局结构调整是下一步改革重点。国有企业覆盖面太广且分散,接下来将会有一个调整重组的配套文件出台,但未必对外公布。国企重组的大方向参照2006年曾出台《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6〕97号),国企主要集中在: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主业要集中,企业要在自己擅长的领域经营,业务向主业集中,低效、无效的要尽快剥离。

5、部分央企合并并不代表把“做大”放在。对国企改革的要求顺序是“做强” “做优” “做大”。国企可以强优而不大,中等的合并主要考虑中国在全球的经济地位提升,企业下一步的竞争对手在国际市场,重组后企业在国际市场参与竞争。

6、员工持股“破冰”已经是重大突破。过去员工持股基本叫停,这次提出来混合所有制企业可以做员工持股,包括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可以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这表明员工持股这条路会走下去,但初期试点先行、规范操作,比较慎重。

7、加强党的领导主要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我国党代表人民,加强党的领导就是为了防止腐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党委会和董事会的分工决策上,党委主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但不做经营决策。22号文明确提出发挥董事会作用。

8、对个人的激励制度没有完全体现可能是令市场不满意之处。 “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企业家”,但对人的激励制度没有完全体现。企业家需要在市场竞争中造就,而不是靠组织培养,而参与市场竞争就需要有相应的激励手段,目前没有明确提出。既然长远的目标已经给出,预计在各方面规范之后应当会有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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