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要闻
|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中央:企业安排加班应与职工协商 足额支付加班工资 点击数:642 发表时间:2015-04-09
中共中央国务院8日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意见共有八项26条。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和发展,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和谐因素,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凝聚广大职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工作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构建,坚持共建共享,坚持改革创新。 目标任务是: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制、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 要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 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并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切实保障职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切实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职工文化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 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五、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要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六、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 要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创新监察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 七、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 要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加强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和基层工会、团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力度。 (来源:央视网) |
版权所有©江西省赣萍商会 技术支持:
邮编 :330000 电话:0791-88680706 传真:0791-88119670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104号(老省政府对面)如家酒店11楼 备案号:赣ICP备130050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