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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入选“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行列 江西获批的设区市

点击数:379 发表时间:2015-04-01

近日,萍乡市在北京参加“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答辩,以总分排名第11名的成绩从全国22个参加答辩的城市中突围,入选“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行列,属江西 获批的设区市。这是继该市获得国家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城市之后,再次获得的又一个国家重大政策支持项目。

今年2月底,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将萍乡列为江西省 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设区市,向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推荐,由此萍乡市成为全国34个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通过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的初审,成为22个有资格进入竞争性答辩的城市之一。

在竞争性答辩中,萍乡市从萍乡申报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的必要性,建设“海绵城市”的可行性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陈述汇报,介绍了萍乡市申报“海绵城市”建设的示范意义、优势、思路等,并承诺:“举全市之力,确保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解决好萍乡水资源匮乏、资源型城市生态环境改善、老区城市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等相关问题,把萍乡建设成为 江南特色的新型‘海绵城市’,为全省、全国做出示范。”随后,萍乡市答辩小组对评审现场提问给出了精彩回答,得到评审的充分肯定,顺利通过“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竞争性答辩和评审。

据了解,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建设概念,指像海绵一样的城市,遇到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

萍乡是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并存的地区,海绵城市建设对于萍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起到举足轻重作用,有利于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和消除内涝灾害,减少面源污染对城市河道、内湖的不利影响,助推萍乡市城市转型的纵深发展,提升城市整体生态环境面貌,建设宜居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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