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7时37分,江苏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截至8月4日,事故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后果之惨烈令人震惊。
国务院调查组总结确认了此次事故的5大原因:企业厂房未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设计建设;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未按规定设计独立吸尘装置;电器设备未按防爆要求配置;未按时清理管道积尘;未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违规超时作业。调查组据此得出结论,昆山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等人,当地政府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调查组的结论不能说不对,但所有原因都是技术性的,根本没有触及背后的体制性原因:工人毫无安全意识,企业无视法律法规,地方政府长期疏于履职,所有这些原因的原因又是什么?
其实,以中荣公司生产车间粉尘之严重,即使不发生爆炸,对工人身体健康也影响巨大。员工说,“吃饭的时候,每个人身上全是灰尘,像是从烧砖窑里出来一样,只有牙齿是白的,活生生一个兵马俑”,工作数年就得了尘肺病。如此环境同样违反相关法律,为什么同样长期不见政府有效监管,听任企业自行其是?
企业为获取 大利润而违规经营,虽然不可容忍,但尚可理解,因为“资本自从来到人间,就每一个毛孔都在滴着血”。守法经营从来不来自企业自律,只能来自他律,而对资本家的他律根本上只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工人与企业的博弈,所谓“劳资冲突”,还有一个就是公权力包括法律和行政的制约。
由于单个工人在与企业的对抗中永远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团结起来,组建工会,以集体的力量扭转博弈中的不利地位,从来就是工人争取权益的根本办法。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工人在资本面前几乎被剥夺了一切对抗手段:在事关工人利益的重大场合,鲜见工会挺身而出,代表职工利益,向资方据理力争。原因十分简单,国企虽有工会,但工会主席由行政指派,享受“副厂级待遇”,其利益更多地同厂方勾连在一起;而在私企,不是没有工会,就是工会主席由资方选定,所以老板娘当工会主席,劳资纠纷成为夫妻吵架的咄咄怪事,屡见不鲜,甚至有私企工会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本该工人与老板的诉讼却成了工人同身为办公室主任的工会主席“法庭上见”。“维稳重于维权”成为工会实际的职能定位。既没组织,又没手段,工人被彻底暴露在资本肆无忌惮的剥削之中。昆山中荣公司的职工无论以前的身体健康受损害,还是爆炸事故中生命被剥夺,都是工人没有权利的必然结果。
正因为工人弱势,所以世界各国都为公权力介入劳资纠纷留出了制度性通道,《劳动法》规定了涉及工人利益的具体事项,从 低工资到安全生产条件,司法和行政被授予明确的职权,通过严格执法,维护工人权益。然而,在中荣公司人们看到的是虽有法律,却没有执法,因为有关部门毫不掩饰地坐在资方一边。昆山的招商引资宣传语和经验是:“昆山人民欢迎您来投资,你们来剥削得越多我们就越开心”;“来帮我们投资的是恩人,来投资我们的老板是亲人,能打开招商局面的是能人,影响投资环境的是罪人”;昆山法治环境的目标是“老板怎么安心怎么办”、服务环境的目标是“老板怎么开心怎么办”、人文环境的目标是“老板怎么舒心怎么办”……在政府一心向着资本的地方,能指望弱势的工人得到公权力支持吗?能想象的只有政府娇宠下资本的恣意而为、肆无忌惮,还有工人的毫无保障,命如草芥!
从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农民工始终享受不到市民待遇,到企业员工生命健康没有保障,伴随经济发展的这一系列不公平现象证明,如果说中国发展模式强调政府是一个决定性因素,那么这一因素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刻意维持劳动者在资本面前的弱势地位,通过为资本创造“超经济剥削”的机会,吸引投资源源而来。昆山政府的宣传口号说明地方官员是深谙这一经济增长奥秘,并且将此中三昧运用到了极限,甚至“不小心”超过了极限,以至于酿成大祸。
毫无疑问,所有这些分析不会见诸于调查组报告,但技术性原因分析得再仔细,事故责任鉴定得再明确,不把这些深层次原因揭示出来,并从制度上加以改变,昆山和中荣公司的惨剧必定像此前发生的无数次惨剧一样,继续发生,甚至更加惨烈: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之花还需要多少鲜血来浇灌?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顾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