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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收入继续下滑 急需转型升级 点击数:620 发表时间:2014-04-28
据《2013中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互联网上网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网吧)数量为13.5万家,终端台数1180万台,用户1.19亿人。受移动互联网冲击、经营成本上扬及用户数量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上网服务行业市场收入总规模为520亿元,比上年下降3.2%,但作为低收入人群接触互联网世界、接触网络科技、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仍有相当发展空间和挖掘潜力。 《报告》显示,上网服务企业用户中,19-24岁的年轻人群为主,占到了50%左右的份额;25-30岁的用户占比20%;30岁以上的用户逐年增加,2013年达到了12.8%。网络游戏娱乐依然是用户的主要消费需求,占场所提供服务的85%以上。终端使用费(又称机时费),仍然是上网服务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八成上网服务企业机时费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同时,饮料、食品等快速消费品的销售仍旧是场所内利润大的增值服务,也是目前除机时费外,上网服务企业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报告》显示,单纯依靠机时费营利的上网服务企业利润下降明显,环境优雅、服务质量高、多元化经营的连锁企业收入状况普遍高于传统的以机时费为主要营利模式的单店。 《报告》分析认为,未来我国上网服务行业的发展将主要呈现出以下几种趋势:一是受整体市场经营环境的转变,今后几年内,全国上网服务行业整体规模和数量将持续减少,但部分连锁企业规模将有所扩大;二是部分上网服务企业的经营环境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改善,环境差、服务差和经营效益不好的场所或转型升级或将面临淘汰;三是随着文化部“转型升级”工作的推进,上网服务企业的经营业态将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行业形象逐步提升;四是随着上网服务行业准入政策的调整,投融资将趋活跃。 2013年,作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文化部积极转变职能,因势利导,进行行业政策调整,大力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一是积极改进上网服务企业准入工作,适时调整总量和布局规划,进一步推动连锁经营,依法开展单体上网场所审批,形成连锁和单体合理配置的市场格局。二是配合公安、工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无照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以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为中心,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坚持严管重罚,净化市场环境。四是启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五是推动行业协会建设,中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协会正式挂牌运营。 2014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将以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支持上网服务企业探索新的业态和经营方式,提高经营效益,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改善行业形象,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逐步改造成为适合不同人群,兼具上网服务、社交、休闲娱乐、体育竞技、远程网络服务及教育培训功能,在文化消费中起积极作用的社区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功能文化消费场所。二是修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对经实践证明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条款予以取消,对可通过事后监管保障规范的条款予以强化。三是改进连锁上网服务企业管理政策,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形成连锁经营和单体经营合理配置的市场格局。四是探索上网服务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发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技术监管优势和作用。五是继续推动行业协会建设,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维权、行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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