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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816事件为内幕交易 罚款5亿

点击数:539 发表时间:2013-08-30

新华网消息:今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法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指光大董秘回应误导公众。

证监会同时对相关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为证券史上大罚单。另外,证监会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

证监会同时表示,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是我国市场建立以来发生的因交易软件产生的极端个别事件,对市场负面影响很大。鉴于该案属于新型案件,证监会在深入调查基础上,组织外部对问题进行论证咨询,目前调查审理已终结,进入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将作出处罚决定。而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光大证券“8.16”事件发生之后,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主承销业务也被暂停。同时,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也被停职,而总裁徐浩明也于8月22日辞任。

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是由交易软件产生

证监会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是我国市场建立以来发生的因交易软件产生的极端个别事件,对市场负面影响很大。鉴于该案属于新型案件,证监会在深入调查基础上,组织外部对问题进行论证咨询,目前调查审理已终结,进入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将作出处罚决定。

光大证券违反市场公平交易原则


证监会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光大证券知悉异动真正原因,投资者并不知情,公司本应戒绝交易,待内幕信息公开后再卖空合理避险,但其具体作为违反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因此认定,公司在信披前转化卖出ETF、卖出股指期货合约,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

光大证券非法获利共计8721万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披露的调查情况显示,光大证券在8月16日公开披露错单前,转化卖出ETF、卖空股指期货共获利7414万元,披露后,继续卖空避险、获利1307万元,获利共计8721万元。

徐浩明等4人罚款60万 终身市场禁入

证监会今日召开通气会,发言人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董秘梅键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其新业务,责令公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做出正式处罚决定。

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证监会30日下午通报了对光大乌龙指事件的处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亿2千3百28万。另外,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

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证监会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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